会场
5月12日上午,我校在行政楼528会议室召开加强学术道德规范建设座谈会。副校长程建军出席会议并讲话,科技处处长闵锦忠主持会议,社科处、期刊处、宣传部、各学院分管科研副院长和部分中青年科研人员等参加了座谈会。
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是科学研究工作者应遵循的基本伦理和规范,是保证学术正常交流、提高学术水平,实现学术积累和创新的根本保障。近年来,学术活动中道德失准、行为失范的问题时有发生,发生在少数人身上的学术不端行为,败坏了学术风气,损害了大学和教师队伍形象。这些行为和现象虽属个别,但若不加以制约,将严重污染学术环境,影响学术声誉,阻碍学术进步,进而影响整个学术群体的创新和发展。此次座谈会是在教育部发布《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教社科[2009]3号)后,我校为切实提升科研实力,进一步培育高质量科研成果,培养科研人员学术道德意识而专门召开的。
座谈会上,与会同志从社会、法律、制度、管理、道德等不同层面,结合自身工作谈了看法。有的从造成学术腐败的主要原因来分析,一是存在着功利思想,二是存在着浮躁心理,三是科研成果评价机制存在一定的弊端。有的从科技论文署名权和著作权方面谈了近年来出现的“协议署名”、“偷换署名权”等现象。有的从协调科研工作“量”和“质”之间关系、限制研究生导师招生数量、严格要求研究生论文发表等方面出发,谈了自己的体会。针对这些问题,大家认为,除了要用法律、行政等手段约束和监督外,还要把学术道德建设和师德建设相结合,要充分发挥各种机构在规范学术道德中的作用,更重要的是科研工作者要自尊、自爱、自律。
程建军副校长在讲话中指出,同志们谈得坦诚、透彻。我校近年来科研经费实现了“量”的飞跃,科研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学校发展仍然处于“成长”、“爬坡”过程中,如何实现科研工作“质”的腾飞,促进科研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更加需要我校广大科研工作者在搞研究时恪守学术道德,遵循学术规范。程建军副校长强调,抵制学术作假和不端行为应该严于自律,将自己的学术成就和学校声誉结合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要将“做人”与“做学问”统一起来,学习前辈们治学严谨的科学态度和社会责任感,在平时教学科研不浮躁、不造假,争做净化“学术空气”的楷模。
近年来国家教育部相继出台了许多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规定、规范,许多高校也制定了自己的制度,说明这一问题已经引起了普遍关注。程建军副校长要求,要充分利用学校各种渠道和途径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力度,营造学者自律的良好学术道德氛围;要把加强学术规范作为整个科研工作的一部分,在完成学校科研发展目标的同时要严把质量观;要通过学术委员会的监督,从学术、道德、法律层面来约束教师的科研工作;要重视培养学生的学术道德,严格进行研究生培养和管理。他希望,全校教职工都重视学术道德建设,为我校科研事业向更高水平迈进做出贡献。
程建军副校长讲话
科技处处长闵锦忠主持座谈会
社科处处长周显信发言
宣传部副部长孙金根发言
气科院江志红教授发言
传媒院顾平教授发言
环科院郭照冰博士后发言
体育部于晓东博士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