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科计〔2021〕13号
泰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2021年泰州市
“揭榜挂帅”重点科技项目第二批榜单
并组织揭榜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科技局,医药高新区科教局:
为攻克制约我市产业发展的“卡脖子”技术难题,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现发布2021年泰州市“揭榜挂帅”重点科技项目第二批榜单,并征集揭榜单位。
一、揭榜说明
1. 揭榜项目分为关键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两类,由牵头揭榜单位自主选择填报。
2. 揭榜项目必须符合“揭榜挂帅”重点科技项目榜发布的技术领域和研究方向,且揭榜单位具有一定的前期研发基础,近三年拥有有效授权发明专利等相关自主知识产权。
3. 牵头揭榜单位为本市(区)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能够提供项目实施所需的资金、场地、市场等配套条件,具有较强的科技投入能力且正常运营,无不良科研诚信记录;鼓励高校院所、创新平台、创新人才与本市企业联合揭榜,参与联合揭榜的高校院所、创新人才和科研团队应具备较强的研发实力,有良好的科研业绩基础。
二、攻关说明
1. 揭榜项目立项后需签署《科技计划项目合同》。绩效目标需根据榜单目标任务制订,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其中生物医药类可延至3年。
2. 揭榜项目负责人为牵头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项目自筹资金不得小于项目新增总投资的50%。
3. 揭榜项目实施绩效评价。项目执行期间,由市科技局组织开展阶段性绩效评价,跟踪了解项目进展及阶段目标完成情况,并出具阶段目标绩效评价报告。项目完成后,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进行现场验收并出具综合性绩效评价报告。
三、揭榜要求
本批榜单任务涉及生物医药和新型医疗器械、高技术船舶、汽车及零部件、化工新材料、新能源、电子信息及智能制造等多领域,相关要求如下:
揭榜项目不限名额,各市(区)科技部门具体负责本地区项目的组织、材料审核,并行文推荐报送。
2. 本年度已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或项目负责人不得再行申报揭榜项目,同一单位或同一项目负责人再次申报的不再参与评审。
3. 本次项目征集时间截止2021年8月27日,请意向揭榜单位提前与各市(区)科技部门联系,7月30日前报送《2021年市重点科技项目揭榜意向调查表》,以便做好相关组织服务工作。揭榜材料统一按照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的顺序装订成册(A4,纸质封面,平装订),一式两份,报市科技局科技资源配置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童 雷 联系电话:86399058
附件:1.《泰州市“揭榜挂帅”重点科技项目第二批榜单》
2.《泰州市重点科技项目揭榜意向调查表》
3.《泰州市“揭榜挂帅”项目信息表》
4.《泰州市“揭榜挂帅”项目申报书》
泰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7月23日
附件1-4.doc